一、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宗旨及目标定位
(一)设立宗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石河子大学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自治区党委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体现,通过调动兵团和高校的人才与智库资源优势,搭建民主科学的立法平台,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良法善治。同时也是石河子大学服务新疆地方法治建设的新形式,充分发挥大学智库作用,助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新疆的立法实践,也是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具体体现。
(二)目标定位
地方性法规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支持,新疆区域性特色显著,有必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立法活动。石河子大学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运行主要依托我校williamhill中文法学学科和地方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充分借力北大法学院对口支援我院的专家学者资源,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可行性、立法案的起草、立法草案的修订、现行法规的修改、区内地级立法机关立法案的审查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供专家意见,参与各类立法活动和立法研究课题。石河子大学地方法治研究中心专门组建新疆地方立法研究团队,吸纳各部门法领域的骨干力量,通过校地立法合作协助自治区人大推动地方立法工作,
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维护新疆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
二、立法联系点工作团队简介
地方法治研究中心专门组建了新疆地方立法研究团队,由我国著名宪法行政法学家、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担任首席专家,团队组成人员来自不同的学科方向,在学历、职称、年龄方面构成合理,团队成员均为国内一流法学院校博士、硕士毕业,学缘结构丰富多元。
基层立法联系点团队成员构成
湛中乐首席专家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williamhill中文院长(挂职) |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育法、环境法、警察法 |
高 卉 首席专家 | williamhill中文院 长、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公共政策与立法 、 区域法治 |
朱 辉 |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诉讼法、行政法、地方立法 |
曹 缅 |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法学理论、法律社会学、立法学 |
张 瑜 |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刑法学、犯罪学 |